八路军渤海军区收复利津城之战******
1944年7月至8月,八路军渤海军区遵照上级指示,全面展开夏季攻势,在第一阶段基本解放被敌军“蚕食”两年多的益(都)寿(光)临(淄)广(饶)“四边地区”取得重大胜利基础上,发起了以解放利津县城为中心任务的第二阶段夏季攻势。
利津县城位于黄河下游濒临渤海入海口的西岸,它既是日军设在鲁北渤海湾一带最大的战略支撑要点,也是日伪“蚕食”“扫荡”抗日根据地的重要兵力和物资屯守基地。当时,盘踞在利津城内的敌人除日军一个分遣队外,主要是伪华北绥靖军第8集团军第27团、7个伪保安中队、伪县公署宪兵队、伪警察等,总兵力2000多人。利津县城防城高池深,工事坚固,城外周围分布着9个据点,可谓易守难攻。
按照作战部署,八路军渤海军区首长决定由直属团主力担任攻城主攻任务,并以两个连兵力协同地方部队部署于小清河以南监视和牵制邻县敌军;军区特务营,第四军分区地方部队,垦利、沾化独立营和军区直属团一部,分别攻打盐窝、张许据点;其他各外围据点由各区中队和民兵相机攻取,各县武装大队设伏于利滨公路两侧,负责阻击惠民、滨县增援之敌。
8月11日,八路军渤海军区部队在司令员杨国夫指挥下,投入军区直属团、特务营和第四军分区部队,兵分数路发动奇袭,先后拔除了利津县城盐窝等9个外围据点。
16日晚,渤海军区参战部队对利津县城发起总攻。战斗打响后,军区直属团向城东门发起进攻,在控制城门楼后沿城墙向城内推进,与守敌展开巷战,经过激烈战斗,相继攻克了伪团部,伪县府、新民会、伪保安大队部。17日下午2时,渤海军区另一支攻城部队攻克西门及城西南碉堡,和已经攻入城中的部队内外夹击,将残敌驱赶至城西北角一座院落内。黄昏时分,爆破手通过连续爆破,炸开了院墙,八路军战士冒着硝烟冲进院内,将日军指挥官、企图化装逃走的伪团长及其手下300多人活捉。几个日军企图跳城逃跑,被埋伏在城外的八路军战士击毙。
18日拂晓,滨县增援之敌200余人进至利津城西关,渤海军区守城部队与敌人展开激战,上午8时许将其彻底击溃。至此,收复利津县城战役胜利结束。此役,渤海军区部队全歼守敌,缴获大小炮14门,轻重机枪29挺,长短枪1000余支,子弹10万余发,电台5部、电话总机2部、电话机22部、汽车2辆、战马50余匹,粮食75万公斤。
利津县城被收复后,渤海抗日根据地不仅得到进一步的扩大和巩固,与相邻各战略区的联系也得到了打通和改善,同时为即将到来的全面反攻奠定了胜利的基础。(孙兵)
“奥利粤饼干”“太白兔奶糖”混进春节礼单******
“奥利粤饼干”“太白兔奶糖”混进春节礼单
农村山寨食品调查
□ 本报记者 赵丽
桌上一盒零食,里面有“小白兔奶糖”“奥密奥饼干”等,热情的亲戚抓了一把塞到袁成程手里;临走时,亲戚又拿出一盒“六个甄核桃”作为回礼……这是今年春节期间在北京打工的袁成程回到湖南老家,走亲访友时遇到的一幕。
袁成程已不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山寨食品。
春节期间购买礼品走亲访友是我国传统习俗,然而在农村一些地区,部分商家仿冒名牌、生产销售山寨礼品和“三无”产品的情况屡见不鲜。不仅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也使心意打了折扣。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成员、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农村消费者本身识假辨假能力不强,加上农村地区较为分散,监管力量和消费者维权意识、维权能力都相对薄弱,造成山寨食品在农村长期存在,节假日尤甚,亟待加强整治。
“4箱礼品3箱假货!”今年1月25日,重庆一女士发视频称过年收到“六个石磨”“养生核桃”“新六纯核桃”,4件礼品中3箱是假货。视频一出,立刻引发广大网友共鸣,纷纷表示春节期间买到过“六个铁核桃”“康帅傅”“奥利粤饼干”等。
据公开报道,春节期间,在各地尤其是农村市场,既有山寨食品,还有山寨烟酒等。为此,相关部门采取了不少整治措施,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未根本解决问题。
在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看来,山寨礼品横行农村市场,既反映出消费者品牌意识缺失,会因为山寨食品价格低廉而选择购买,也说明责任主体法律意识淡漠。农村地域辽阔,商超网点分散,给监管和整治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
对此,袁成程深有体会。他发现不少亲戚对山寨食品要么是“不在意”,要么是“不知情”。
以“六个核桃”这一品牌为例,袁成程就至少接触过4个山寨变种:“六个土核桃”“六个核弹”“六个纯核桃”“六个甄核桃”。
“这些山寨商品的包装与‘六个核桃’相比,除多个字或换个字外,其他颜色、字体、图案近乎一致。”袁成程吐槽道,甚至有亲戚告诉他,“这属于‘六个核桃’的升级版,口味更好喝”,还有些老人从未发现其中有异样,一直以为家里喝的就是“六个核桃”。
各种山寨礼品之所以横行,关键在于生产厂家“高明”的“窃取”手法。“就拿‘雲碧’饮料来说,瓶子的大小、颜色、外包装等都和‘雪碧’一模一样,粗看一眼真假难辨。”袁成程回忆说,自己在农村小卖部里都买错过,喝了两口才感觉到异样。
陈音江告诉记者,农村居民中老年人较多,主要消费的食品种类为瓜果、粮食等未经加工的食品,对零食了解甚少,偶有购买时也不太会关注产品真伪。
天津商业大学的研究者曾对307位农村消费者进行问卷调查发现,在鱼龙混杂的消费市场上,农村消费者对于山寨食品的辨别能力不强,警惕性较低,50%的消费者因“仿制逼真,难以区分”购买过山寨食品,26.6%的消费者因“价格低廉”而购买山寨食品。
虽然近年来农村电商和连锁超市加速布局,但在一些偏远地区,小超市、小卖部仍大量存在,由于价格较为低廉,其消费群体覆盖面较广。为了降低成本,一些不规范的小超市往往与黑作坊、三无生产厂家合作,长期游离于监管之外。
在安徽工作的刘婷,今年春节返乡时就曾在一些小卖部里发现,摆在显著位置的是“银鸳八宝粥”“顶旺雪饼”“太白兔奶糖”“六个传奇核桃”……对此,刘婷还专门询问了小卖部的老板,得到的回复是“卖了一两年了,也没出过什么问题,村民们喜欢,销路好,没见过回来退货的,就你们这些外面打工回来的事情多”。
“一个正常的品牌需要通过产品质量和良好的售后服务来获得消费者的认可,但山寨食品不需要投入品牌经营的过程,可以直接获利。如果消费者不维权、自认倒霉,也纵容了这些商家。此类商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很难保证。”陈音江说,这类现象屡禁不止除了监管难外,这些商家大多本身规模不大,打一枪换一个地方。
“不少山寨食品是趁农村赶集时售卖,主要是一些流动小商贩,都是一次性买卖,卖了就换下一个乡镇,发现不对想退货,基本没可能。”袁成程说。
采访中,也有不少消费者向记者提到,当前,“食品溯源码”已经开始在全国多地推广普及。假冒伪劣商品之所以大行其道,来路不明是一大原因,出现问题难以找到责任主体。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所以食品安全法明确了四个‘最严’。这也要求食品必须有溯源码,从而保证一旦出现问题,可以第一时间查到源头以及危害范围、涉及区域和消费者,这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措施。”陈音江说,但在一些农村地区,监管的覆盖面还不够广,检查的频次也不够高,而且农村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相对淡薄,给不良商家提供了可乘之机。
为此,陈音江建议,一方面加大日常监管的监督检查力度和行政处罚力度,要让不法商家承担违法成本,以此形成有力威慑。尤其要针对农村地区的农贸市场这类重点场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另一方面,加强依法诚信经营的宣传,让商家主动为消费者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和高质量服务。消费者也要提升自我保护意识,了解山寨或三无产品的危害性,如果被误导购买,要及时收集好相关证据,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举报。”陈音江说。
“在建立监管体系方面,农村地区可以加快建立包括集中收集、追溯、跟踪等制度在内的食品监管体系,对于所有流入农村市场的商品,尽快建立溯源机制,明确生产、流通责任,对全链条规范运营起到有效约束作用。”李斌建议,要努力实现齐抓共管社会共治,政府监管是一方面,作为市场主体,行业协会等要有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意识,同时要有效利用诸如村规民约等,加大对村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约束。
2022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其目的就是要发挥司法对于促消费的功能和服务保障作用,严格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对食品和药品生产、运输、仓储、销售全链条所涉制假售假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针尖上的安全’。”李斌说。